西安工业大学2008年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高等学校名称:西安工业大学 学校代码:10702
二、院校性质:西安工业大学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面向全国招生的以工学为重点、文理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地 址:1、金花校区:西安市金花北路4号
2、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大学园
三、层 次:本科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招生专业: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画设计三个方向)、工业设计、美术学(书法艺术方向)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七、身体条件符合《西安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
八、录取原则:
1、所有专业对外语成绩均有一定要求;
2、工业设计专业对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3、所有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按以下录取原则:文化课、专业课均换算为百分制后,按文化课占30%,专业课占70%(工业设计专业对数学有一定要求)相加后,按折算分从高分往低分择优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折算分=(文化总分/7.5)*0.3+(专业总分/2)*0.7
4、我校不承认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联考成绩以及其他学校的相关成绩。但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如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联考合格的还必须取得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5、各省考生不得跨省参加专业课考试,只能在生源所在省考点参加考试。
6、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三个专业方向统一排队,采用分数优先兼顾三个方向志愿的录取原则。
7、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及美术学(书法艺术方向)录取时,分别排队择优录取。
8、录取时,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9、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十、收费标准:
学 费:艺术设计9000元/学年;工业设计7000元/学年;美术学(书法方向)9000元/学年;
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费。以上费用均按学年缴纳。
十一、奖学金及济困助学措施:
1、奖学金现行政策:(分三种形式)
A、综合奖学金:
特等:2000元/人·年 甲等:1000元/人·年
乙等:500元/人·年 丙等:200元/人·年
B、自强奖学金(针对贫困生设立):
甲等:600元/人·年 乙等:500元/人·年 丙等:400元/人·年
C、社会奖学金:
1)研究所奖学金
二〇二奖学金;二〇三奖学金;二〇四奖学金;
应光奖学金;二一二奖学金;二一三奖学金。
2)企业奖学金
全星奖学金;鼎天奖学金;中智奖学金;曲阜活塞奖学金。
另外有专为毕业班学生设立的:町洋机电(中国)奖学金。
3)校友奖学金
深圳校友会奖学金;国·亮校友奖学金.
2、济困助学措施:
A、学校为帮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生完成大学学业,由学校提供适当的劳动岗位,结合学生的贫困程度和劳动表现对学杂费实行分等级减免:
甲等:3500元/人·年 乙等:3000元/人·年 丙等:2500元/人·年
B、贷学金(校内无息贷款)
一等:1500元/人·年 二等:1000元/人·年 三等:800元/人·年
C、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十二、其它需向考生说明的情况: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要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返回原单位或地区处理。
2、所有录取的艺术类新生,均可凭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享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西安工业大学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