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日期:2018/6/22 广州大学

  广州大学2018年广东省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代号

科类

计划数

学费

美术学(师范)

4

171

美术

90

10000

设计学类 (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4

172

美术

190

10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

4

161

音乐

25

10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

4

162

音乐

30

10000

广播电视编导

4

163

音乐

30

10000

音乐学(师范)

4

151

音乐

87

10000

音乐学(声乐)

4

152

音乐

15

10000

音乐学(器乐)

4

153

音乐

6

10000

音乐学(钢琴)

4

154

音乐

4

10000

舞蹈编导

4

155

音乐

33

10000

舞蹈编导(国标)

4

156

音乐

12

10000

  广州大学2018年省外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专业代码

江西

辽宁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安徽

河南

甘肃

学费

设计学类 (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美术

1305

7

5

8

5

5

10000

音乐学(声乐)

四年

音乐

130202

2

2

4

10000

音乐学(器乐)

四年

音乐

130202

2

2

2

10000

音乐学(钢琴)

四年

音乐

130202

2

2

2

10000

舞蹈编导

四年

音乐

130206

2

2

7

7

2

10000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音乐

130305

7

8

4

5

6

10000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语)

四年

音乐

130309

4

4

4

4

10000

  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文化成绩分数线按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1)术科成绩的使用

  省外报考所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含美术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术科成绩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

  广东省报考美术类专业 音乐学(教师教育)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

  广东省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的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

  通过港澳台联招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术科成绩使用本校校考成绩。

  (2)录取原则

  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为: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生源省招生办投档排位由高到低遵循志愿录取,当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对于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综合总分(综合成绩=专业成绩&p>

  对于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省招办投出的档案中按照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为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40%,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60%,合成综合总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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