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18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8/6/17 烟台大学

  烟台大学2018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类别 科类 山东 山西 黑龙江 江西 湖南 广西 陕西 甘肃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学(声乐方向) 艺术类 艺术文 15 6 5 10 5     10
音乐学(器乐方向) 艺术类 艺术文 15 6 5 (不分 5     6
音乐学(键盘方向) 艺术类 艺术文 10 3   文理)       4
舞蹈编导 艺术类 艺术文 15 15 5   5     5
建筑学院 环境设计 艺术类 艺术文 10         11 13  
环境设计 艺术类 艺术理 5         4 2  
环境设计 艺术类 艺术综合   20 10 10        
本 科 山东
艺术 70
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类别 科类 录取批次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学(声乐方向) 四年 艺术类 艺术文 艺术校考批 15
音乐学(器乐方向) 四年 艺术类 艺术文 艺术校考批 15
音乐学(键盘方向) 四年 艺术类 艺术文 艺术校考批 10
舞蹈编导(男10女5) 四年 艺术类 艺术文 艺术校考批 15
建筑学院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类 艺术文 艺术统考批 10
环境设计 四年 艺术类 艺术理 艺术统考批 5

  烟台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使用校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2.使用省统考(联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考生,按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分配专业。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3.其它录取原则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执行。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4.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烟台大学2018年省外艺术类招生简章

  烟台大学2018年山东省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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