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总计划
学院 | 专业 | 层次 | 2018年 计划数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师范) | 本科 | 140 |
动画 | 本科 | 50 |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70 | |
环境设计 | 本科 | 60 | |
合计 | 本科 | 320 |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200 |
音乐表演 | 本科 | 70 | |
表演(戏剧影视类) | 本科 | 40 | |
表演(戏曲) | 本科 | 30 | |
合计 | 本科 | 340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本科 | 275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80 | |
合计 | 总计 | 355 | |
国际教育 学院 | 戏剧与影视学类动画(中外合作) | 本科 | 60 |
合计 | 本科 | 60 |
学院 专业 层次 2018年计划数 美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专科 30 美术教育(师范) 专科 20 总计 50 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师范) 专科 35 音乐教育(黄梅戏方向) 专科 30 总计 65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外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以及结合我校历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同时坚持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执行严格的招生政策,规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确保我校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顺利开展,特制定我校以下招生省份2018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一、山东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承认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根据山东省投档原则,专业合格后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承认所有本科院校专业合格成绩,根据山东省投档原则,专业合格后按文化分从高到低录取。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4、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注: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二、江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音乐学类统考满分为200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专业统考满分为200分)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按江西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450分)
三、湖南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音乐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编导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四、广东录取原则: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注:美术术科统考满分为300分)
五、安徽录取原则: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按安徽省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省统考本科<模块七>)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按安徽省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省统考本科<模块二>)
六、江苏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44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1.5 )(注:音乐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1.5)(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七、山西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7.5 )(注:音乐类专业统考满分为1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
八、河北录取原则(文化分均按满分750分计算):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3.75 )(注:音乐类专业联考满分为200分)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2.5) (注:美术类专业联考满分为300分)
九、新疆录取原则
专业和文化均过线的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计算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1.5) (注: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