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8/6/6 重庆文理学院

  重庆文理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艺术体育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艺术类(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70×(专业分&p>

  (2)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我校公布排序规则排序后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学校网址:http://www.cqw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b.cqw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 (023) 49891968,49891969,4989196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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