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8/6/1 石家庄学院

  石家庄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省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专业成绩同分考生多于应投考生数时,依次比对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教育专科、音乐教育专科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省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文化课成绩同分考生多于应投考生数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办学地址与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大道6号

  南校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

  招生电话:(0311)66617111、66617112、66617113、

  66617114、66617115、66617116

  学校网址:石家庄学院-http://www.sjzc.edu.cn

  石家庄学院学生工作部-http://xsc.sjz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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