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8/5/25 湖南科技大学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

  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成绩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对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试徒手画,则考生必须参加徒手画加试并合格,加试成绩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依据,但不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对报考中英合作办学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湖南科技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公式“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名录取,在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学校招生办公室的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日常工作电话:0731-58290670

  录取期间电话:0731-58273804,58273805,58273808,58273839

  招生网址:zs.hnus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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