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日期:2018/5/25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是由湖南文理学院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独立学院。

  招生专业: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2018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报考我院音乐学、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时按专业志愿优先,总成绩(专业+文化)高低排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收费标准:

  1.学费: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每生每年14000元;

  2.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1200元。

  电 话:0736-7186057(兼传真) 0736-7186059(兼传真)

  网 址:http://fur.huas.cn

相关美术院校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