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8/5/21 滁州学院

  滁州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尽可能尊重其专业志愿次序。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情况下,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最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院的成绩排名规则择优录取,具体排名规则参见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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