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8/4/30 青岛农业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和考生成绩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的录取原则: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按照考生综合分数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山西、黑龙江、天津、广西、福建各省份投档考生中,学校分省份根据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山东省内投档考生中,学校分文理按照考生综合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综合分数相同的,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多方面的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均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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