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2018年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8/4/30 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2018年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批次为山东省艺术类本科统考批。按照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该批次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考生进档后,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美术统考成绩高者。专业分配原则为按综合分分数优先原则。色盲、色弱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类艺术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否则以外语语种不符作退档处理。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点击查看:山东建筑大学2018年省内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相关美术院校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