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理工学院2018年山东省艺术类录取规则
日期:2018/4/30 齐鲁理工学院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艺术专业录取规则:山东省艺术类考生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本科:
书法学专业认可曲阜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报名及专业成绩。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由我校组织校考。录取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认可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空中乘务专业报名及专业测试成绩。本专业招生计划列在普通文理类,执行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政策,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投档。
美术类专业认可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及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也可登陆齐鲁理工学院招生网查询。凡被录取的考生均由我院发放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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