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8/1/9 湘南学院

  湘南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综合总分按文化占40%、校考专业成绩60%计算。〔注: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必须获得省(市、区)统考(无统考或有统考没强制要求除外)及校考合格〕;若综合总分相同,则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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