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科技大学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7/9/23 陕西科技大学

省份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北京市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2

天津市

设计学类

艺术(文)

8

山西省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37

黑龙江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3

黑龙江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4

黑龙江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10

山东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5

江苏省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16

上海市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2

上海市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4

浙江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4

浙江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5

浙江省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10

福建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15

河南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5

河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

9

河南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15

湖北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4

湖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4

湖北省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8

湖南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7

湖南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6

湖南省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27

广东省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5

重庆市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4

重庆市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5

重庆市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8

四川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5

陕西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文)

18

陕西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

8

陕西省

设计学类

艺术(文)

113

陕西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理)

3

陕西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理)

2

陕西省

设计学类

艺术(理)

5

甘肃省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不分文理)

10

甘肃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不分文理)

9

甘肃省

设计学类

艺术(不分文理)

12

非陕西省考生录取规则:

  考生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市、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参照志愿,择优录取。

  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陕西省考生录取规则:

  根据陕招办〔2016〕47号文件精神,考生省统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本省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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