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日期:2017/7/4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对于没有具体规定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分数排序的办法录取,即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7年我校在山东、江苏、吉林三省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专业的专业课校考,这些省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区规定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校考生源不足时,承认各省统(联)考成绩或同类高校校考成绩。没有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执行所在省(市、区)的联考(统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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