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信息

日期:2017/7/21 天水师范学院

  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甘肃

山西

浙江

普通

计划

藏区专

项计划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不分文理)

60

40

舞蹈学

艺术(不分文理)

30

美术学

艺术(不分文理)

40

10

10

绘画

艺术(不分文理)

25

10

5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30

10

环境设计

艺术(不分文理)

130

10

工艺美术

艺术(不分文理)

30

音乐学(声乐)

艺术(不分文理)

32

10

音乐学(器乐)

艺术(不分文理)

16

10

音乐学(理论作曲)

艺术(不分文理)

2

音乐表演(声乐)

艺术(不分文理)

45

音乐表演(器乐)

艺术(不分文理)

15

  录取规则:

  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按文理综合或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戏剧影视文学除外),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考生志愿、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

  山西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校考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后,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70%)和专业成绩(30%)计算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

  山西省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绘画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校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相关美术高考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