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日期:2017/6/8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浙江省实行综合改革录取方式,具体如下:艺术类(美术类)考生位次按该类别所有考生综合分成绩高低排序,综合分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专业(术科)成绩,仍相同时,再按普通类的规则根据文化成绩进行排序。

  艺术类专业:学校采用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除有明确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外,对文化、专业(术科)成绩均符合本科报考要求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 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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