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7/5/29 周口师范学院
周口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专科专业录取原则及报考要求
报考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河南省音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 | 录取原则 (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
戏剧影视文学 | 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广播电视编导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音乐学、 音乐学(中外课程合作项目)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30%)择优录取 |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 | 河南省、山东省按专业主科成绩择优录取;其他省(区)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
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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