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美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7/6/1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天津

河北

山西

江苏

山东

黑龙江

美术学

3

6

3

8

8

3

绘画

2

7

5

5

6

9

视觉传达设计

2

10

4

4

14

8

3

环境设计

2

10

6

3

15

8

数字媒体艺术

6

2

4

6

6

服装与服饰设计

6

3

2

6

8

摄影

专业

科类

内蒙古

甘肃

新疆

福建

河南

湖南

美术学

4

2

4

绘画

2

5

3

2

3

视觉传达设计

5

4

3

环境设计

4

5

5

数字媒体艺术

3

4

4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2

4

摄影

5

专业

科类

广西

海南

湖北

四川

陕西

重庆

美术学

1

2

绘画

5

1

3

视觉传达设计

3

3

环境设计

3

2

数字媒体艺术

4

2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2

3

2

摄影

6

  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60%+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2.5×40%。

  我校高考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1)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2)高考总成绩满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总成绩满分的40%。

  摄影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省级统(联)考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摄影专业在不同省份分别使用摄影类、美术类、编导类省级统(联)考成绩录取,福建省摄影类省级统考、湖南省摄影摄像类省级统考、广西自治区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省级统考、重庆市编导类省级统考、河南省美术类省级统考、海南省美术类省级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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