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7/6/4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本科专业拟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 | 25 | 上海9、江苏5、浙江2、安徽3、江西2、辽宁2、甘肃2 |
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 | 25 | 上海9、浙江3、安徽3、江西2、辽宁2、甘肃2、湖北4 |
备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高考填报志愿计划书公布人数为准。
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取得相应编导类专业合格或填报资格,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达到各省(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
(二)专业录取时,以折算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德、智、体全面考核,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按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折算总分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折算公式如下:专业统考成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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