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7/6/12 西安财经学院
西安财经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来源计划表
专业名称 | 科类 | 河北 | 江苏 | 山东 | 河南 | 陕西 | 甘肃 |
戏剧影视文学 | 艺术(文) | 57 |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术(文) | 57 | |||||
环境设计 | 艺术(文) | 5 | 5 | 21 | |||
环境设计 | 艺术(理) | 15 | |||||
环境设计 | 艺术(不分文理) | 10 | 10 | 5 |
录取要求
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
美术类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编导类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合并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合格标准按各省份相关标准执行。
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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