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线

日期:2017/6/12 湖北民族学院

  2016年湖北民族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线

省份

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线

湖北

美术类547;编导类371;音乐学类532;舞蹈学类182

河北

综合成绩:美术类264.38;声乐类249.28;舞蹈学136

山东

文科文化308/专业185;理科文化293/专业185

重庆

综合成绩:美术类279;音乐学292.868;舞蹈学233.13;广播电视编导359

四川

文化:美术与设计类 385分、音乐学类 325分、编导类 430分、舞蹈类 260分

河南

文化/专业:艺术文308/专业188;艺术理293/专业188

湖南

综合成绩:美术类269.8;音乐学281.2;舞蹈学212;广播电视编导382

甘肃

文化/专业:美术类273/210;器乐208/190;舞蹈类208/196;编导类372/210

  2016年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双上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方具有录取资格。

  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考生专业志愿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所有专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统考成绩占6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绩占80%,专业统考成绩占20%。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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