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日期:2017/6/23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一览表

科类/批次

艺术A类(本科)

艺术B类(本科)

艺术类

(高职专科)

文史 308 286 160
理工 290 269 160

  说明:艺术A类:包括模块一(播音与主持艺术)、模块二(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模块六(书法学)本科专业;

  艺术B类:除艺术A类以外的其他本科专业。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招委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艺术类第四批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数与考生志愿等情况划定了该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如下表:

模块

艺术类第四批次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

模块一

375.45

模块二

550.87

模块三

507.94

模块四

480.25

模块五

531.99

模块七

405.22

模块八

429.90

  (模块六无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按照省招委划定的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各模块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科均为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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