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7/5/17 牡丹江师范学院

  牡丹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牡丹江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0233;

  办学地点: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学校是国家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地省份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黑龙江音乐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2.黑龙江美术类和省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实行专业课成绩投档的,按照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的,按照综合成绩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舞蹈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择优进行专业录取。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文化街191号 牡丹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453---6512198 6511440 6516198 6512058

  学校网址:http://zsjy.mdjnu.cn

  电子邮箱:ms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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