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日期:2017/1/16 贵州师范大学

  说明: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取消所有省外艺术校考,采用各省对应的艺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所以往年组织校考的省份录取分数线不再具备参考价值,仅采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省份录取分数线可以作为参考依据。下表仅收集采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省份录取分数线

省份

专业名称

科类

专业成绩最高分

专业成绩最低分

贵州省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文理综合

246

228.67

音乐学

278.4

239.6

舞蹈学

221

215

音乐表演

267.39

216.39

美术学

247.66

237.32

环境设计

249.65

233.33

视觉传达设计

246.66

232.66

摄影

235.99

232.66

绘画

247.65

232.32

动画

240.65

232.66

书法学

252.67

215.17

河北省

舞蹈学

舞蹈联考

159.7

153.3

安徽省

音乐学

音乐联考

156.6

152.93

舞蹈学

舞蹈联考

148

139.67

海南省

舞蹈学

舞蹈联考

182.5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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