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4-2016年湖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日期:2017/2/20 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2014-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湖北省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设计学类 | 544.4 | 564.8 | 538 |
动画 | 546.8 | 556.4 | 518 |
绘画 | 544.4 | 556 | 517 |
广播电视编导 | 389 | 378 | 370 |
舞蹈表演 | 313 | 222 | 187 |
音乐表演 | 313 | 537 | 511 |
音乐学 | 319 | 536 | 508 |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
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没有特殊要求的,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80%+校考专业课成绩×2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相关文化课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