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4-2016年湖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日期:2017/2/20 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2014-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湖北省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设计学类

544.4

564.8

538

动画

546.8

556.4

518

绘画

544.4

556

517

广播电视编导

389

378

370

舞蹈表演

313

222

187

音乐表演

313

537

511

音乐学

319

536

508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

  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没有特殊要求的,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80%+校考专业课成绩×2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相关文化课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