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环境设计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日期:2017/1/1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环境设计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人数 |
河北省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11 |
山西省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9 |
江苏省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6 |
安徽省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6 |
山东省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13 |
河南省 | 环境设计 | 文史 | 10 |
湖北省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9 |
湖南省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10 |
四川省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7 |
云南省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6 |
陕西省 | 环境设计 | 文史 | 10 |
甘肃省 | 环境设计 | 文理兼收 | 8 |
录取原则
2017年我校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相关规定填报高考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陕西省和四川省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陕西省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四川省考生依次比对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安徽省考生按照安徽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省份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数分省排名(文理兼招省份不分文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按计划录取。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40
4.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新的相关规定,且符合教育部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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