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7年美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7/1/17 四川大学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书法学专业分省分专业计划

省份

绘画

中国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动画

书法学

甘肃

4 3 6 3 4 4

山东

3 3 4 4 4

山西

3 3 6 7 8 3

安徽

3 3 4 5 6

湖南

4 4 5 7 5 4

云南

3 4 2

广西

4 3

江西

4 4

广东

3 3 6 12 6

贵州

2

备注

不分文理排序录取的省份文理兼收,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的省份招文科。

  以上专业在以上省份录取规则: 书法学认可考生所在省的书法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其他专业认可考生所在省的美术类省统考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上线,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满分的80%方能报考我校,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有固定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2.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分省分专业计划

省份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

备注

江苏

8 3

重庆

6 3

湖北

6 2

河南

6 3

浙江

8 选考科目不限

新疆

4 2

江西

4 3

陕西

6 2

河北

6

福建

4

备注

不分文理排序录取的省份文理兼收,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的省份招文科。

  以上专业在以上省份录取规则:省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双上线,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有固定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3.四川省按照专业成绩平行志愿投档,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方能报考,招生计划:绘画5个,中国画6个,视觉传达设计14个,环境设计10个,动画10个,服装与服饰设计10个,美术学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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