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业大学2017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7/1/16 西北工业大学
计划类别 | 专业名称 | 文理 | 省份 | 计划数 |
普通本科 | 产品设计 | 艺术(文) | 陕西 | 3 |
普通本科 | 产品设计 | 艺术(理) | 陕西 | 2 |
普通本科 | 产品设计 | 艺术(文) | 山西 | 4 |
普通本科 | 产品设计 | 艺术(理) | 山西 | 1 |
普通本科 | 产品设计 | 艺术(文) | 山东 | 4 |
普通本科 | 产品设计 | 艺术(理) | 山东 | 1 |
普通本科 | 产品设计 | 艺术(文) | 山东 | 4 |
普通本科 | 产品设计 | 艺术(理) | 山东 | 1 |
录取原则
陕西、河南、山西、山东考生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考生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符合上述条件考生:
陕西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理科本科第二批次线下10分(含10分)以上、普通文科本科第二批次下20分(含20分)以上,分文理科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南、山西、山东考生分文理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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