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7/1/14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的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依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院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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