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7/1/14 重庆工程学院
重庆工程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的规则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成绩排名。若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相关美术院校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