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计划
日期:2017/2/25 长安大学
长安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计划
艺术门类 | 美术类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招生专业(类) | 按【环境设计】专业招生 | 按【戏剧与影视学类】大类招生 | |
分流专业 | 环境设计 | 广播电视编导 | 戏剧影视文学 |
专业代码 | 130503 | 130305 | 130304 |
所属学院 | 建筑学院 | 文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 |
学制 | 4年 | ||
层次 | 本科 | ||
全国拟招计划数 | 60 | 55 | |
分省拟招计划安排 | 陕西省20(艺文14艺理6) | 陕西省25(艺文20理5) | |
河南省10(艺文7艺文3) | 河南省15(仅招艺文) | ||
湖南省10(艺文7艺文3) | 湖南省15(仅招艺文) | ||
浙江省10(不限选科) | -- | -- | |
广东省10 | -- | -- | |
专业课校考 | 不校考 | 不校考 | |
录取规则 | 按省考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 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 |
文化课要求 | 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 | 达到一本控制线的90% |
1.分省计划以2017年公布的各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为准。原则上各省艺术类专业文理计划单列,分开录取,不分文理填报志愿的省份以实际志愿模式为准。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戏剧与影视学类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按照学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分流。
3.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公布全国统一分省招生计划时一并发布。教育部与各省级招办2017年艺术类招生另有规定且需要调整此方案的相关内容,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补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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