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7/4/3 长江师范学院

  长江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凡我校设有专业校考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报考我校时,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文化成绩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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