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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08年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08/11/10 陕西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 制 招生
计划
备 注 美术学(师范) 四年制本科 140名 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20名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20名 动画方向 20名 绘画(国画方向)   25名

二、专业课考试

    考生参加由户口所在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我校认可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三、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或艺术类理统一考试。

四、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录取

    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文化课控制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一志愿不满则录取下一志愿考生。

六、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85308754

    传真:029—85310188     85307094

    邮编:710062        E-MAIL:JWZB@SNNU.EDU.CN

注:新生报到后,要进行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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