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舞蹈学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7/1/7 华中师范大学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舞蹈学本科招生省份及计划
省份 | 招生计划(人) | |
男生 | 女生 | |
湖北 | 3 | 6 |
湖南 | 3 | 5 |
河南 | 2 | 2 |
江西 | 2 | 2 |
安徽 | 3 | |
机动 | 2 | |
合计 | 30 |
报名资格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和身体健康标准,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听觉器官、关节及骨骼无疾病;
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且文化达到生源省份舞蹈专业文化控制线(注:我校在江西省执行省属本科高校舞蹈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
3.参加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舞蹈学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录取原则
1.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认可相关省份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份,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和录取;
3.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分别按照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不分文理按照前1、2条从高到低录取;
4.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17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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