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2017年音乐类校考专业录取规则
日期:2017/1/9 湘南学院
录取规则: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校考成绩×60%
基本要求:①专业省统考合格(无统考除外),②参加我校举行的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③高考文化成绩上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排序原则拟录,文化成绩单科不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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