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设计学类招生计划
日期:2017/1/4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2017年设计学类招生计划:全国招生计划125名,拟分省计划如下(具体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河北 | 4 | 安徽 | 8 | 湖南 | 4 |
山西 | 2 | 福建 | 6 | 重庆 | 2 |
辽宁 | 4 | 江西 | 5 | 四川 | 4 |
上海 | 40 | 山东 | 8 | 贵州 | 2 |
江苏 | 10 | 河南 | 6 | 陕西 | 2 |
浙江 | 10 | 湖北 | 4 |
录取原则
录取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文理科。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设计学类专业的上海生源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位列设计学类上海招生计划数前10%者,其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资格线即可录取(不受英语小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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