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2017年艺术类拟招生计划
北京城市学院2017年艺术类拟招生专业目录
层次 | 专业名称 | 招考方向 | 学制 | 科类 | 学费(元/年) | 专业加试 |
本科 | 表演 | 影视表演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8600 | 校内综合考试,部分省份使用省联考成绩 |
表演 | 曲艺表演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8600 | ||
表演 | 模特表演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8600 | ||
表演 | 配音表演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8600 | ||
广播电视编导 | 影视编导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8600 |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文理 | 28600 | |||
摄影 | 四年 | 文理 | 28600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年 | 文理 | 28600 | |||
书法学 | 书法教育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人物造型设计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承认并使用省联考成绩 | |
环境设计 | 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平面设计、广告设计、数字媒体、 影像视觉设计、商业插画设计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
产品设计 | 产品造型设计、家居产品设计、 交通工具设计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
动画 | 数字游戏设计、数字动画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时装设计、针织时装设计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
工艺美术 | 漆艺、雕刻、传统技艺与非遗研究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
工艺美术 | 应用艺术与空间、艺术品衍生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
工艺美术 | 文物修复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
工艺美术 | 珠宝首饰设计方向 | 四年 | 文理 | 22800 |
备注:1、招生人数目前未定,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专业加试中的“校内综合考试”详见校考专业考试要求及安排。
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规定的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
3.美术类专业:我校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在联考合格基础上,我校按照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原则。
4.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及书法学专业: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联考范围内的,我校使用省联考成绩作为专业课成绩;省联考范围内未涉及到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专业加试;个别省份在省联考合格基础上,需参加我校专业加试,详见我校网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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