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日期:2016/12/27 海南大学

  海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所属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备注

艺术学院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

106人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江西、湖北、福建、浙江、江苏和海南12省招生

艺术学院

绘画

70人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江西、湖北、福建、浙江、江苏和海南12省招生

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

(声乐方向)

36人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安徽、山西、湖南、江西和江苏、海南9省招生

艺术学院

音乐表演

(器乐方向)

40人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山西、湖南、江苏、海南7省招生(仅招收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扬琴、琵琶、竹笛、二胡、唢呐、古筝、中阮、打击乐、管乐(含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小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等))

艺术学院

舞蹈编导

50人

面向河南、山东、甘肃、山西、湖南和海南6省招生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表演方向)

18人

面向河南、山东、湖南、甘肃4省招生

人文传播学院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编导方向)

70人

面向河南、山东、湖南、江苏、湖北5省招生

合计

390

以上专业符合条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除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学费为6600元/学年外,其他专业学费均为8800元/学年。住宿费600~1200元/学年。

  ( 说明:1、各省具体计划详见2017年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最新批文为准。2、招生报名、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当地考点公布为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ainu.edu.cn/zhaosheng及时发布和更新。 )

  录取原则

  1、无单科成绩要求,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方向)专业要求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普通一本批次控制线的 70% 以上(含 70%)。其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相应批次控制线。

  2、海南省考生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对同一轮投档的考生,按照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组织专业统考,考生必须参加所报考我校专业相应的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分数高的考生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考生。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高考体检表的身高结果必须是 1.70 米(含)以上。

  4、海南省考生需参加海南省艺术专业统考并合格,其他省份考生只能填报校考合格证上的专业。

  5、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新生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不参加新生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原专业考试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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