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录取办法
日期:2016/11/11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省术科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的30%,术科成绩的7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学校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在广东省,报考学校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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