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6/6/21 贵阳学院

  贵阳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学制 贵州 湖南 江西 广西 山东 福建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 文史、理工 四年 30 5 5      
音乐学 文史、理工 四年 46 10 12 2    
美术学院 美术学 文史、理工 四年 30 2 2 2 2 2
视觉传达设计 文史、理工 四年 26   2     2
环境设计 文史、理工 四年 29 2 2   2  
服装与服饰设计 文史、理工 四年 31     2   2

  录取规则

  1、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志愿级差”。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不设置“专业级差”。

  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艺术类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省和江西省音乐类除外)。

  2、湖南省和江西省音乐类考生在省级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近年录取信息:

  贵阳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贵阳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贵阳学院2014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贵阳学院2013年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贵阳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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