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师范学院2016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6/6/20 南昌师范学院

  2016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专业

合计

河北

山西

江苏

安徽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西

本科艺术(文)合计

105

30

18

13

14

30

音乐学

31

8

8

8

7

舞蹈学

13

6

7

美术学

28

15

5

8

艺术设计学

33

15

10

8

本科艺术(理)合计

10

2

8

音乐学

4

2

2

舞蹈学

2

2

美术学

2

2

艺术设计学

2

2

本科艺术(不分文理)合计

125

15

95

10

5

音乐学

45

5

30

5

5

舞蹈学

15

15

美术学

30

30

艺术设计学

35

10

20

5

高职专科艺术(不分文理)合计

30

30

美术教育

30

30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美术类录取原则:

  校考省份考生录取办法: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非校考省份考生录取办法:在进档考生中,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联考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如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舞蹈类录取原则:

  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专业校考考试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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