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6年设计学类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6/4/14 北京林业大学
我校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省份 | 招生计划 | 省份 | 招生计划 |
河北 | 39 | 重庆 | 2 |
广东 | 32 | 福建 | 2 |
山东 | 30 | 山西 | 1 |
辽宁 | 17 | 江西 | 1 |
河南 | 11 | 四川 | 1 |
湖南 | 9 | 甘肃 | 1 |
江苏 | 9 | 贵州 | 1 |
黑龙江 | 7 | 新疆 | 1 |
北京 | 6 | 海南 | 1 |
内蒙古 | 5 | 天津 | 1 |
湖北 | 4 | 广西 | 1 |
安徽 | 2 | 云南 | 1 |
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发放合格证比例定为1:4倍,即合格的人数为招生计划的4倍。
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按照分省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素描×40%+速写×20%+色彩×40%
文化课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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