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16年设计学类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6/4/14 北京林业大学

  我校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省份

招生计划

省份

招生计划

河北

39

重庆

2

广东

32

福建

2

山东

30

山西

1

辽宁

17

江西

1

河南

11

四川

1

湖南

9

甘肃

1

江苏

9

贵州

1

黑龙江

7

新疆

1

北京

6

海南

1

内蒙古

5

天津

1

湖北

4

广西

1

安徽

2

云南

1

  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发放合格证比例定为1:4倍,即合格的人数为招生计划的4倍。

  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按照分省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素描×40%+速写×20%+色彩×40%

  文化课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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