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长沙学院2016年湖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线
科类 | 省控线 | 投档线 |
音乐(文) | 564(文化343+专业221) | 625 |
音乐(理) | 534(文化316+专业218) | 570 |
美术(文) | 585(文化358+专业227) | 633 |
美术(理) | 528(文化306+专业222) | 595 |
播音主持艺术(文) | 655(文化421+专业234) | 655 |
播音主持艺术(理) | 620(文化382+专业238) | 650 |
广播电视编导(文) | 649(文化435+专业214) | 676 |
广播电视编导(理) | 609(文化393+专业216) | 619 |
长沙学院2016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长沙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
(二)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专业成绩以我校单独考试成绩为依据,校考省份你与专业如下:
广西: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山西: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江苏: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
甘肃: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
陕西: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云南: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河南: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山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福建:美术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无单科最低分限制。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位于所在省专业招生计划前30%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考生按综合成绩(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广播电视编导、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湖南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成绩采用湖南省联考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同时达到本科第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我校按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联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