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传媒大学美术设计专业录取综合分数线
中国传媒大学2016年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综合分数线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文化控制 比值 | 分数线 | ||
英语 | 综合分 | 文化比值 | |||
08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0.7 | 1.9 | ||
09 |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 | 0.7 | 1.98 | ||
10 | 动画 | 0.7 | 2.04 | ||
11 | 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方向) | 0.7 | 2.03 | ||
12 | 数字媒体艺术 | 1 | 北京:1.053 其余省市1.013 | ||
13 | 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 | 0.7 | 文史:0.904 理工:0.867 综合:0.867 | ||
20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 | 0.95 | 满分的60% | 0.95 | |
21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 0.7 | 满分的60% | 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动画、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方向)专业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折算比值+专业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游戏设计艺术方向)专业按文科和理科分别排队录取,对于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的省份,按理科进行排队。在考生文化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文化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20%。其中文科或文科综合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总数的1/2。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以文化折算比值为依据进行录取。文化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综合分=文化折算比值+专业折算比值
文化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
专业折算比值=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总分÷该专业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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