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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2008年艺术类考试录取原则

日期:2008/11/11 湖南工程学院

1.我院录取的艺术考生(除湖南籍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湖南籍考生必须参加湖南美术类专业联考。报考的学生其高考资格须在我院所设考点生源省范围内。

2.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5倍以上发放合格证。

3.按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比例为专业课和文化课各占50%(权重)。

4.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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