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2015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5/11/13 福建江夏学院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安徽省

动画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2

艺术设计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2

福建省

动画

本科

艺术(理)

7

本科

艺术(文)

30

艺术设计学

本科

艺术(理)

25

本科

艺术(文)

81

江西省

动画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艺术设计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3

河南省

动画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5

艺术设计学

本科

艺术(理)

3

本科

艺术(文)

7

贵州省

动画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5

艺术设计学

本科

艺术(理)

3

本科

艺术(文)

7

甘肃省

动画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5

艺术设计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6

  艺术学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志愿和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预录取(文考总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福建省规定的控制线上)。

  2、 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5%。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成绩(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如果文考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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