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5/11/16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专业

科类

山西

吉林

江苏

浙江

福建

内蒙古

海南

甘肃

音乐学

文史

4

6

3

理工

2

2

舞蹈学

文史

2

3

理工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史

2

5

2

理工

2

环境设计

文史

4

3

3

2

2

3

2

2

理工

2

视觉传达设计

文史

理工

专业

科类

广西

广东

贵州

湖南

湖北

山东

河南

河北

江西

音乐学

文史

58

3

3

2

18

4

4

4

理工

11

2

2

2

舞蹈学

文史

26

3

2

4

4

理工

5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文史

30

2

4

37

6

理工

10

2

8

环境设计

文史

163

3

3

6

4

3

2

3

25

理工

20

2

3

视觉传达设计

文史

59

8

理工

10

3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除经考生所在省份批准的专业在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之外,均使用考生所省份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江西省视觉传达(影像设计),山东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含广播电视编导方向)、音乐学、舞蹈学使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

  2.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投档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按照专业志愿,实行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投档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按照文化、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舞蹈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4.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17000元/年

相关美术院校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