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日期:2015/11/24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江苏省

表演

本科

艺术(文)

2

浙江省

表演

本科

艺术(文)

2

河南省

表演

本科

艺术(文)

2

湖南省

表演

本科

艺术(文)

6

广东省

表演

本科

艺术(文)

63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50

广西区

表演

本科

艺术(文)

4

海南省

表演

本科

艺术(文)

4

四川省

表演

本科

艺术(文)

8

音乐类专业分档原则:(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2).表演、表演(舞蹈表演)专业录取: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按照省联考成绩择优录取;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按照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专业录取时,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省术科统考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30%=总成绩计算,然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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