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2015年艺术类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日期:2015/8/13 湖北文理学院

  湖北文理学院2015年艺术类(承认统考成绩的省份)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山西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绘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7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安徽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绘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

江西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

湖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2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3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2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9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4

绘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3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7

广东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

绘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广西区

绘画

本科

艺术(文)

7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文)

2

贵州省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甘肃省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

  湖北文理学院2015年艺术类(组织校考省份)招生计划

招生省份

专业名称

层次

科类

计划数

江苏省

音乐学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安徽省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8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0

山东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4

音乐学

本科

艺术(理)

2

本科

艺术(文)

28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理)

1

本科

艺术(文)

14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理)

6

本科

艺术(文)

24

河南省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0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43

湖南省

音乐表演

本科

艺术(文)

15

音乐学

本科

艺术(文)

30

舞蹈表演

本科

艺术(文)

23

贵州省

动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0

绘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10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23

甘肃省

绘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0

设计学类

本科

艺术(不分文理)

33

  艺术类录取办法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体要求:美术类(含绘画、动画、设计学类)、音乐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文化课成绩应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资格线。专业课应按所在省招办的要求参加本科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我校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考生还应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我校未单独举办专业考试的,其联考成绩作为校考专业成绩。

  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各省文件执行。没有特殊要求的,各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音乐学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3.75+文化课成绩×0.5”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按“校考专业课成绩×4.5+文化课成绩×0.4”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相关美术院校招生计划